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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
一、社会现状
我国幅员广大,自然条件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,城镇区域特点、产业结构及主要功能也各不相同,因此,城镇污水的特性、收集方式、排放水体状况、设计用地、选用工艺等均不相同。目前,我国尚无针对城镇污水工程的现场排水设计规范、标准、法规等,仍然采用现行中、大规模污水处理工程的相关标准,在工程设计中发现存在不少问题,主要如下:
(1)排水体制
一般新建城市、扩建新区、新建开发区等多采用分流制,对于已建成旧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合流制可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。但是,很多小城镇尚无排水系统,雨污水均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至就近水体,一些城镇(特别是山区和贫困地区等)由于街道过于狭窄、两侧建筑密集、施工复杂,无条件修建分流制排水系统,可考虑采用完全合流制排水体制。
(2)排放标准
现行排放标准执行“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——GB18918-2002”,其中除BOD5、COD、SS、pH外,总磷、总氮、氮、粪大肠菌群数等均需达到要求的标准。对于一些城镇化发展中的地区而言,建设及运营资金短缺,土地资源紧张,可考虑将其标准进行调整或放宽。
(3)处理工艺
没有根据小城镇特点研究和采用相适应的处理工艺,而是延用和照搬大、中型规模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及设计参数,造成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过高。
城镇污水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,机关、学校、医院、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,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。
二、技术原理
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分子主要有漂浮物、胶体、溶解态有机物、油脂及各种病菌。污水首先通过格栅去除固体废弃物和油脂。再经沉淀分离对悬浮物的沉淀分离。然后,通过提升泵进入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,污水在经过厌氧槽填料时可去除大分子有机物。沉淀分离之后的上清液在水解酸化槽中经过水解酸化菌种处理,将水中的大分子有机物降解为小分子有机物,在接下来的曝气槽中经过好氧菌吸附、吸收、氧化为简单的无机物如CO2、H2O等,已经达到去除有机物的目的;同时由于生物膜的新陈代谢作用,使得部分的老化膜脱落在水中形成悬浮物,经过沉淀槽后颗粒进行自由沉淀,处理之后的水经溢流进入到消毒槽,通过加入次达到消毒的目的,从而使得污水处理得以达标排放。